【重点解读】国军标三证条件与联系
一、进入军工的三个资质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
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取得三个资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国军标认证的基本条件
a. 独立法人;
b. 有军工产品的科研、生产任务;
c.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运行三个月以上;
2、保密认证的基本条件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b. 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
c. 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d. 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e. 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
f. 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g. 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3、许可证认证的基本条件
a. 法人资格;
b. 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和经济实力;
c. 相应等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
d. 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e.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f. 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申请从事武器装备总体和系统科研生产的,还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组织、协调能力。
4、名录认证的基本条件
a. 法人资格;
b.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 相应等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
d. 相应等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三、取得三个资质的先后顺序
三个军工资质中,有先后顺序之分,国军标认证和保密认证是取得许可证认证的前提条件。所以,建议第一步同时启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和保密认证,在通过上述两个认证后根据需求再启动许可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