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正构建国军标质量体系过程应对的策略
如果申请企业已经在建设军标质量体系,那么就目前情况来讲,有两种策略:
策略一:继续按照目前的思路进行军标体系建设,后续申请有关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拿到军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这样的好处是:由于有认证的压力,因此公司军标质量体系的建设会相对比较扎实,也为后续军方进行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时组织的质量体系审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前期企业的体系建设工作投入没有任何浪费;另一方面,取得一个独立的军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对公司争取政府补贴,为军工集团单位进行配套,参加有关部门的招投标等,都是大有用处的。采取这种方式,需要额外付出的就是要付给认证机构认证费。
策略二:如果企业后续有申请A类装备承制资格的计划,那么可以不去申请有关认证机构的第三方军标体系认证,只做好军标体系建设的工作,后续与装备承制资格申请的工作相配合,在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时一并由军方进行体系认证。这样做的好处是少了一次认证环节,节省了认证费用。但问题不少:一是在军方组织资格审查时,虽然会组织独立的质量体系审查,但对之前公司有没有搞过军标质量体系认证的情况还是要了解和掌握的。而且已经做过认证,拿到证书肯定比自己说建了体系而没搞认证要更有说服力,也更加有助于通过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因为“两证合一”后,军方对军标质量体系的审核不是放宽了,而是加严了。如果在前期没有认真扎实的进行军标质量体系建设和认证,指望着一次过关,那很可能在资格审查的时候质量体系会不能通过审查,从而导致两个证一个也拿不到。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是,军方的审查最后是不单独发军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所以后续政府在这个证书方面的补贴能不能拿到就存在不确定性,这要看军方和地方在政策方面的配合和衔接情况。而且在跟军工集团或其他军工单位打交道,以及参与特殊项目招投标的时候,没有单独的军标体系证书也非常不方便,不好说明公司军标质量体系的情况。第三个问题是,即使企业军标质量体系建设很到位,也可能由于装备承制资格申请方面存在其他资质方面的问题,导致装备承制资格审查不能顺利通过,那企业的军标质量体系也不会单独通过审查,那样的话就一个证书都拿不到,损失会很大。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的取证策略是:如果企业已经启动军标质量体系建设,后续没有申请A类装备承制资格的计划,那么可以继续申请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军标质量体系认证。如果后续有申请A类承制资格的计划,可以选择继续申请认证,也可以与装备承制资格申请结合,由军方进行“两证合一”的审查认定。其利弊如上述。但不管是申请独立认证,还是“两证合一”式的审查认定,军标体系方面的建设内容和审查要求都没有变化,仍然是要按照GJB9001的标准要求,进行认真的质量体系培训和体系建设。
由此,企业申请军工资质,应全面理解为“军工四证 (3+1)” 即:“军工三证”+“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
总之,客观来说,军方的“两证合一”政策把装备承制资格和军标质量体系这两个原来有一定关联但并未完全绑定的事情,完全绑定到一起了。其利弊和影响有待后续观察。但万变不离其宗,能力是第一位的。所谓“军工四证”,表面上看是四个证书,其实质是四个方面的军工能力。不管证怎么合、怎么分;是两次审,还是一次过,军方要求的四种能力都还摆在那儿,要扎扎实实做好的工作应该说一件都没少。作为民参军企业来讲,摒弃投机心理,结合自身技术和产品特点,下大力气深入跟踪和分析军事需求,持续建强自身军工核心能力,这才是真正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