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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保密资质的条件

2020-03-04 17:08:53 6

企业事业单位要求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某种业务活动,应当符合一定资质标准所要求的全部条件。从事不同内容的涉密业务,其条件要求各有不同。《保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从事涉密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四)用于涉密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五)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这一规定定,从事涉密业务的,必须是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资企业、境外国组织机构和人员控股企业、注入外资的有境外国背景的企业,不得批准其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市准设立并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莒业执照的企业;必须是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在较长经营业务活动中具有良好信誉,没有违法行为,能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企业;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相关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的设施、设备的企业,且场所和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标准的企业;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所有职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是经严格涉密条件审查,符合规定条件,具备基本保密素质,承诺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执行保涉密纪律,且自愿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符合保密要求的建立或着能够建立健全完善的保密制度规定,且具具执行遵守保密制度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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