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四证有哪些及具体申请条件
一、军工认证
军工认证也就是军工资质条件,是指申请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能力和资格,也就是进入军方市场的“通行证”。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2003年12月总装备部颁布)和《国防科工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2007年2月原国防科工委颁布)的有关规定,民用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首先要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即进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需先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军工四证
1、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国军标认证。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简称:保密认证。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简称:许可证认证。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简称:名录认证。
在“第三届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装备成果展”上,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的张林副局长明确宣布:关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两证合一的工作,装备发展部目前已经批准,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军工四证变军工三证: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简称:保密认证。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简称:许可证认证。
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简称:名录认证。
三、国军标申请具体条件
(一)满足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4、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5、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二)申请材料
1、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产品实现流程图;
5、专业技术资料证明材料、主要设备一览表;
6、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7、其它有关材料。
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申请条件
(一)军工保密资格认定的条件
1、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投资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以上条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近3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3、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二)申请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不得涉密);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的年度报告);
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7、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申请条件
(一)许可证类别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根据武器装备及其专用配套产品的重要程度,分为第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具体分类在许可目录中规定,许可目录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共同制定和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三)申请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保密资格证书;
5、消防达标文件;
6、安全生产达标文件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7、环保验收达标文件;
8、公司章程;
9、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财务审计报告;
11、其它有关材料。
六、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申请条件
(一)装备承制资质类别
A类:
单位类别: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
产品类别:承制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的单位或承制其他军队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的单位;
质量管理体系:应建立符合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保密资格:应取得保密资格后申请
B类:
单位类别: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
产品类别:申请承制产品已经在民用市场上使用的;
质量管理体系:应取得符合GB/T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同等效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保密资格:应按照相应的保密要求实施;
注:类别确认(民企必须找个熟悉的军代表,询问、依据《承制装备分类》确定承制装备类别,确定本单位是A类,B类)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产品或项目受理申请的范围:
范围(1):装备科研、订购、维修、试验部门有采购意向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范围(1):已签订装备合同或技术协议,正在承制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限于续审)
范围(1):参加军方招标活动中标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范围(1):具有独特先进核心技术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其中,软件类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
(三)申请材料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文件;
6、质量管理证明文件;
7、财务资金状况证明文件;
8、履约信用证明文件;
9、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制度清单;
10、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1、其他有关材料;
七、小提示
军工四证,每个证都可以分开申请,首先国军标认证和保密认证是取得许可证认证和名录认证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