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军工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一)组成现场审查组
现场审查组组长一般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者成员担任;审查组人数一般为5至8人(包括2至3名保密技术检测人员),人员数量和构成根据书面审查掌握的申请单位规模、人数、场所等具体情况确定。
(二)开展书面审查
现场审查组受理任务后,由审查组组长指定成员对拟审查的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进行现场审查前的书面审查,了解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现场审查当中需要注意核实的项目。
(三)进行任务分工
现场审查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检查项目分为管理组和技术组,具体分工如下 ∶
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明确分工,确定日程,监督指导现场审查工作,对审查组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管理组:主要负责与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组织保密知识测试、查看保密工作档案资料、现场检查。
技术组:主要负责检查被审查单位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等情况。
(四)发出现场审查通知
现场审查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被审查单位、发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审查组人员名单、被审查单位需要提供准备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等。
现场审查时被审查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
1. 申请书(审查组成员每人一份);
2. 汇报材料(审查组成员每人一份);
3. 行政组织机构清单(2 份);
4.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清单(2份);
5. 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2份);
6. 涉密人员名单(2 份);
7.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总台账(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