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签商标来啦,商标会通过吗
2021-07-24 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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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签商标来啦,商标会通过吗
7月18日,都某竹发长文“控诉”吴某凡,并吐槽吴某凡像牙签,让其改名叫“吴签”。
7月19日,威海某康公司和扬州某山物公司随即在“牙签”商品上递交了“吴签”的商标申请。
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商标法》,已经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吴签”商标虽然已经申请,但目前也仅限于有个申请号,四、五个月后,会不会适用不良影响条款还不好说呢,毕竟涉及吴某凡事件......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11条1款3项,和10条1款8项一样,都是无比厉害的万能条款~
比如,“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的构成文字'**'为网络热词,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故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